10月30日裝船的一個20呎櫃,於印度出到英國,廠商要求我們開LC,卻根本看不懂L/C文件錯誤百出,10月27日即已確認的文件,一直到前天,還要我一而再的確認英國客人開給我們的L/C,將於11月13日到期,更糟的是,櫃子將於11月16日抵達目的港

 

上週四實在受不了印度同事的愚笨及無能,什麼忙都沒幫上,我直接找香港大主管,請他幫忙,即使大主管出面,印度公司的經理及同事,仍然沒將事情辦妥

 

剛才上公司網站收信,廠商還是搞大紕漏,原已答應配合指示,將清關提貨文件,以快遞寄來台灣,卻臨時改為送銀行押匯

 

印度是個怪國家,他們銀行有權利在發現廠商LC有任何問題時,自行將條款改為DP

 

這下子文件不知要在各銀行間旅行幾天,才會轉到我們香港銀行,屆時我們信用狀早已過期,貨可能也已抵目的港,瑕疵費事小,客人恐怕要我們付倉租

 

印度人很怪,一口怪腔怪調的英文,一堆怪邏輯,之前印度公司經理,竟白目到在我主管面前說,印度人認為,台灣人及香港人英文都不好,印度人是英屬地,英文程度高,把我主管氣壞了這樣的爛廠商,爛shipment,難怪要丟給台灣管

 

日前香港主管來台,看似賓主盡歡的送走貴客,哪知回去沒多久,馬上決定將一些難搞的item丟給台灣,完全沒考慮到台灣旺季是11月開始,宣佈11月1日起正式執行

 

香港主管指示,即使11月1日實施新制度,但香港同事需將手中處理到一半的事結案,不可弄一半就丟給台灣,但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,中階主管根本不管上頭指示,照樣毫不客氣的,火速把手中處理到一半的case,整理了好大一袋,快遞寄來台灣,看到那一大袋文件,即使氣得臉都快綠了,但誰敢去越級報告,不但得收下,還得客氣的說:沒關係,沒關係

 

老實說,在我眼中,426是可恨,香港人是可惡,一丘之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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